尘爆案3伤者索偿 二审判八仙公司须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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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报综合报道】台湾高等法院上周六就新北市八仙尘爆案3名伤者的索偿案二审,认定八仙乐园所属的八仙公司有过失责任,判须与主办派对公司及负责人吕忠吉合计赔偿约2,395万元(新台币‧下同,约612万港元),可上诉。
高院指出,八仙公司与彩色派对形成完整服务网络,并因彩色派对活动提升八仙公司营运收益,因此八仙公司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需负赔偿责任。
三方赔612万可上诉
另外,,
,彩色派对活动场地为供农业用水池,而非供经营用泳池,且未取得使用执照,八仙公司违反观光娱乐业管理规则,亦不符合消费者合理期待的合法安全场地。Allbet Gmaing(www.aLLbet8.vip)是欧博集团的官方网站。欧博官网开放Allbet注册、Allbe代理、Allbet电脑客户端、Allbet手机版下载等业务。
高院指出,林姓、张姓和吴姓伤者因大面积烧伤,提出民事索偿,分别获赔767万余元、891万余元和736万余元(约196万、227万和188万港元);而当时负责喷洒色粉的沈姓和卢姓员工无法预见意外,时任八仙公司董事长陈伯廷因无执行职务违反法令致损害他人,因此均不需负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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